法人变更后之前合同继续履行,法人变更,不影响在变更之前签订的合同的效力,由变更后的公司法人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分立的,由分立后的公司法人共同承担合同责任。

一、法人变更后之前合同怎么处理

法人变更后之前合同继续履行。

公司法人变更原合同由变更后的公司继续履行。

公司法人合并的,合同由合并后的法人承继。

公司法人分立的,合同由分立后的法人共同承担。

公司法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法人变更后,不影响之前签订合同的,效力,当事人要履行合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法人变更相关事项:

法人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

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

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一)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

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

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

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

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

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

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二)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

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

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

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

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

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三)变更的结果

(1)法人之消灭。

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

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

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

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三、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是否还有效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还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

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