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对于一些拍卖场景,会有很多企业家来,尤其是那些古董拍卖他们也很热情,但对于拍卖也很常见,原因基本上是因为价格太高。那么,如何分配破产资产的流量拍卖呢?下面跟随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了解。

一、如何分配破产资产流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无人投标或者投标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拍卖规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财产交还债务。

两名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拍卖财产偿还债务的,由法定赔偿顺序优先的债权人承担;赔偿顺序相同的,由抽签决定。承担人应当偿还的债权金额低于债务偿还财产的价格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差额

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在拍卖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向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付款。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不能依法交付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扣押、扣押,并将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在拍卖的房地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向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偿还债务。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不能依法交付债务的,应当在60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人民法院应当自第三次拍卖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房地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偿还债务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未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购买财产,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接受财产债务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并将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二、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的条件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2款明确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前提条件。

2、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的程序,所以只有享有财产上的请求权的债权人才可以通过破产程序获得清偿,从而法律赋予其申请开始破产程序的权利才有实际意义。

3、债权人的债权应是已到期的债权

债权人的债权必须是可得行使的,即该债权已到期,且未受清偿。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如果是附期限的,必须是期限已经到来;如果是附条件的,必须是条件已经成就。

4、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属于自然之债,债权人不再享有胜诉权,即不能通过司法强制执行手段满足其债权。破产程序即是以司法强制执行的手段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自然之债自然无法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驳回其破产申请。

三、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联系

(一)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产生的时间相同

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产生的时间都是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后产生的。

(二)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支付来源相同

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支付来源都是债务人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三)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出现的目的相同

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都是为了在破产过程中优化分配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避免破产财产不能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