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所有的企业对自己的商标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保护的最好措施无非就是申请商标,找法律保护权益。但问题来了,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申请商标,找了代理公司申请,但又有一个问题来了,那就是商标注册被驳回了,什么情况。
其实注册申请商标是个很重要又复杂的事情,需要操作人有丰富的经验。武汉企服快车财税就是一个在注册商标方面有十年经验的代理公司,可以让注册少点挫折。
今天整理一文分析一下商标注册驳回的常见情况。一般分为:
一、绝对理由二、相对理由绝对理由有哪些情况,需要注意什么?被驳回的绝对理由就是商标法明令规定不允许注册:
1、商标法第十一条关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2、商标法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
3、商标法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
4、商标法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
如果商标不是以上面说的商标法明令禁止的绝对理由驳回的,而是以相对理由驳回的,所谓商标驳回的相对理由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
1、他人注册在先被驳回:商标局审查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首先会对商标局数据库现有的商标信息进行对比,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的商标,这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对你注册的商标予以驳回处理。
2、商标缺乏显著特征被驳回: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3、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被驳回: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比如:
酒店、商标、啤酒等这类。4、商标近似被驳回: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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