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公司解散清算的情况很多。公司解散时,公司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成立清算组如何主张权利?因此,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公司成立清算组后如何主张权利及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成立清算组后如何主张权利?

公司成立清算组后,公司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解散原因如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解散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解散。

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清算组在申报债权时,不得清偿债权人。

二、公司清算交接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二)企业清算组指定人员或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证明;

(三)投资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文件;

(四)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五)公司清算组出具的经投资单位或者清算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六)公司清算组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的剪报;

(七)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公安部门收缴企业印章的证明;

(九)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十)银行帐号取消证明。

三、吊销企业如何清算

根据《公司法》有关清算的规定,清算要经过下列程序:

1、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如清算组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根据解散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指定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代表组成清算组,也可选派其工作人员或有关专业人员(如执业审计师)作为清算组成员。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履行清算职责。清算组应当依法严格履行清算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公司清算有关的未结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等工作。

4、清算方案报确认。清算组制定出清算方案后,应当报股东会、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有主管机关的还要报主管机关确认。

5、实施清算方案。清算方案报确认批准后,按方案实施。

6、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登记部门予以核准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