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程序首先是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制定财产分配计划并实施。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注销公司登记。企业破产后可以重组,但需要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申请。重组的决定权在人民法院。

一、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员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布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3.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经债权人会议讨论批准,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结束。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成后,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清算分配情况,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终止破产。未清偿的债权不予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应当向破产公司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破产保护是什么意思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在破产保护期间,债权人不得强制要求还债。破产企业,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企业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企业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企业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通过资产的重新整合以及剥离不良资产,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轨,甚至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但如果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重组失败,最后还是要破产清算。

美国《破产法》管辖着公司如何停止经营或如何走出债务深渊的行为。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境地时,可以援引《破产法》第十一章来“重组”业务,争取再度赢利。破产公司,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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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破产财产包括哪些

破产法是典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法规。它主要包括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和罚则等内容。

1、实体规范。凡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本体的法律,称为实体规范,或实体法。破产法的实体规范主要有:债务人破产界限、破产财产的构成和管理、破产无效行为及撤销权、破产债务权的行使、破产宣告对法律行为的效力、别除权、取回权、抵销权、破产免责制度。

2、程序规范。凡规定实现实体法有关诉讼手续的法律,称为程序规范,或程序法。破产法的程序规范主要有:破产案件的管辖、破产申请与受理、债权人会议、和解程序、破产宣告、破产清算、以及破产程序终结等制度。

3、罚则。主要规定对破产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处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