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有限公司的清算时间。需要综合考虑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债权人合作程度等因素,一般为几个月到几年。只明确规定了法院接受破产申请的时间。
一、有限公司的清算时间多长?
没有规定有限公司的清算时间,要看具体情况,多几年。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第一百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清算组在申报债权时,不得清偿债权人。
二、怠于清算能执行追加主管部门吗
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而致公司财产损失的行为,本质上仍然属于侵权行为的一种,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还是以承担赔偿责任较为妥当。
清算义务人应当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对清算义务人此种侵权行为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严格掌握,不能简单地确定为债权人未实现债权的全部,而应当限于清算主体不履行清算义务而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灭失等损失部分。
因为清算义务人所应承担的是一种补偿责任,即首先是恢复公司的责任财产,其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实质可以认为是对公司清偿债务的债务转移过程。
在侵权行为的构成方面,清算义务人的该种侵权行为直接侵害的对象是公司,是直接造成了公司的财产损失,由于原企业法人的财产损失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可能不能实现。
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规定来看,代位权的行使不仅要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而且还要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额为限。
三、多个或者一个公司的合并和分立需要清算吗
多个或者一个公司的合并和分立不需要清算的。结合现行公司法,答案应该并不绝对,也就是说,只有合并或者分立涉及到原公司需要解散的,那么就涉及清算问题。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因此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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