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对普通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其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未经注册的商标,并没有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权利,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多了,企服快车面会令消费者混淆商品来源,另一个方面也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
更严重的是,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核准注册而被禁止使用。
因此,要想有保障的使用普通商标,最好将其注册。
如果有人先于该商标的使用者注册了该商标,则该使用者就构成了商标侵权,要付出巨额的赔偿。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云南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除商标注册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是不得随意染指该商标,这样能有效避免傍名牌现象的发生。
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当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可以请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使用上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
十年又十年=永久拥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所以,理论上讲,只要商标注册人愿意,可以无限期拥有该商标。
未经注册的商标随时可能被告侵权,随时都有可能被禁止使用。
1.受商标法保护的未注册商标有两种,包括未注册驰名商标和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两种。
2.两种未注册商标的权利内容不同。
予以未注册驰名商标以专有使用权,而对有一定影响未注册商标仅赋予其优先注册权。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就相同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得注册并禁止使用。
3.《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恶意注册者,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可谋利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令商标注册人直接获得经济收益。
未经注册的商标并非其使用者专有,当然也不可能与他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更不可能通过许可使用的途径直接获利。
商标构成要素是商标成立的前提,但并非所有符合这一要素规定的商标都能得以注册。
我国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某些标志禁止作为商标: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蔓延期间,武汉眼科医生李文亮被称为此次事件的吹哨人,对疫情的防控起着重要的作用。
那么“李文亮”这个名字可以注册商标吗?如果可以,谁有资格注册呢?小编来为大家分享。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李文亮”云南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应予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2月27日晚间通过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发布文件《商标局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为依法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商标局加大对与疫情相关的、易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的管控力度,制定《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的审查指导意见。
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是武汉抗击疫情前线医院名称,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舆论关注焦点,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
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以外的其他申请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因此,“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应予驳回。
李文亮是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因接诊感染新冠肺炎不幸去世。
将其姓名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因此,“李文亮”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应予驳回。
截至目前,商标局已对“火神山”“雷神山”等近1000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
下一步,商标局严格执行《商标法》《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若干规定》,严厉打击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维护商标注册申请秩序,营造共抗疫情的良好氛围。
随着中国人民对商标的重视,商标贸易市场越来越繁荣。
同样的企业家也有一个问题:商标是买得好还是注册得好?因为有很多事件表明,一些企业在没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和财力进行“品牌推广”。
等到品牌推广的那一天,才发现自己使用的品牌侵权。
要么花巨资回购品牌商标并赔偿高额侵权费,要么支付侵权费,改变品牌推广方式,白白为他人结婚。
因此,为了让自己的品牌有灵魂,很多企业开始选择云南商标注册,甚至为了在短时间内为自己的品牌装上灵魂。
他们放弃了长期的商标申请方式,选择了方便的商标转让方式,为自己的品牌迅速安装了灵魂。
今天的编辑将分析这个商标是自己购买还是注册的?
一、快,马上拥有商标权,马上购买并投入使用,抓住商机,不需要等待下一个证书(一般下一个证书需要1-2年左右)。
一旦发现侵权行为,我们可以立即投入资金进行宣传和维权。
二、商标注册等待时间较长(1-2年),存在注册不成功的风险。
即使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查,也可能遭到他人的反对。
如果出现大量广告,最终商标注册不成功,损失也很大。
申请商标前,必须考虑注册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在线商标信息数据库检索的不完全性和滞后性会导致对商标注册风险的误判,从而低估了注册风险。
由于各类商标申请从商标局收到之日起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需要一定时间,外部查询盲区一般为3-6个月。
商标局内部时间虽然有点短,但也不可避免。
二、信息来源的局限性。
因为地名、在先权、行业信息、产品信息等都会影响商标注册,即使商标数据中没有风险,也不意味着商标注册中没有风险。
三、政府审查规模的变化也可能导致授权风险。
比如,商标相关法律法规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问题的出现而动态调整,这必然会影响考试规模。
四、由于个人理解的差异,不同的考官和不同类型的考官可能会得到相反的判断结果。
此外,法律还赋予考官在考试过程中根据个人理解行使自由裁量权,这也增加了注册风险的不可控性。
在实际的商标审查中,除上述原因外,还存在着其他问题,因此许多优先权益只能通过通知异议期的被动审查来解决。
这也增加了商标评审中出现异议和争议的风险。
如果商标因这些问题被驳回,以前的投资将是徒劳的。
而且,注册时间太长,不能阻止他人使用该商标,可能导致该商标失去意义、失去商业机会或受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影响。
由于上述问题,企业在申请商标的初审过程中,很可能会遭遇驳回,甚至复审后会遭遇驳回。
此时,购买申请商标成为申请落空后的无奈选择。
在实践中,商标出卖人在购买前知道买受人的申请失败时,通常会出现以起价为理由的情况。
但一旦经过上述工作,仍未能获得商标,企业将面临一个灾难性的后果:
重塑品牌。考虑到上述成功注册的风险和注册时间,建议如果企业目前的品牌影响力不大或品牌需要重塑,经营者直接购买该商标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企服快车面,企业不需要花一年多的时间来申请和等待授权,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另企服快车面,企业不需要担心商标注册被拒的风险,可以直接进行宣传,更有利于把握市场机遇。
特别是通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等方式取得的授权商标。
由于它通过了多次检验,通常比直接注册的商标具有更稳定的法律效力和更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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