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鼓励困难企业不减员或少减员,我市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记者昨日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稳定就业补贴今日起申报,至5月15日结束。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向其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市、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申请稳定就业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申报期季末和上季末报送税务部门的企业会计报表中利润表复印件;《宁波市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稳定员工队伍措施文件;《宁波市困难企业申请稳定就业补贴职工花名册》。申请表和花名册可直接从宁波劳动保障网和宁波就业网下载。
就业管理部门强调,已享受稳定就业补贴的企业职工不再重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含用工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各类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不列入稳定就业补贴政策的享受范围。据了解,稳定就业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由企业按季申报,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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