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系统于7月8日正式上线,为做好本市印花税申报、完税与金税三期系统的衔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印花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本市增值税纳税人可在增值税申报期限内同时办理印花税申报纳税手续。非增值税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二、关于印花税申报表的填写要求

纳税人在申报时应规范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其中,符合规定减免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在印花税申报时一并如实填报减免税相关信息。

三、关于印花税的申报方式

凡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纳税人均可通过网上申报方式缴纳印花税。其他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印花税。

四、关于印花税的完税方式

印花税完税分为使用完税凭证和贴花两种方式。其中,完税凭证种类包括《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和《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五、关于使用完税凭证方式的管理要求

对频繁发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一般使用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印花税。

使用完税凭证方式完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制作清单进行管理,不再在应税凭证(合同、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上贴花。纳税人应对应税凭证进行编号并按期或按次制作清单(清单样式如下),完整填写清单相关内容,将对应的完税凭证粘贴在清单后,保存备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清单、完税凭证应相互对应。

上海市印花税应税凭证清单

纳税人名称: 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