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是公司签订合同、处理公司事务的重要凭证。无论如何作为一个日常使用率这么高的物件出现丢失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那么公章遗失要怎么处理?
第一:
法人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第二:
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一般会在第二天刊登。刊登格式:
遗失声明xxxx公司(注册号:
110xxxxx)不慎将公司公章(财务章、人名章)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第三:
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法人需亲自办理。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需详细写明公章丢失的原因时间地点、报案的时间地点、登报声明的时间和登报所在的版面)
第四:
重新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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