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活动的持续推进,各行各业创业公司的数量都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景况。
与之相对应的,我国创业公司的注册数量也不断攀升。
对于创业者来说,很多人开公司,会选择“一人注册公司”。
“一人注册公司”分为两种情况,分别为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在这里,本文将针对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注册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简要说明。
那么,一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都具有哪些鲜明的特点呢?其具体表现如下:
(1)股东只有一人。
一人有限公司的出资人或股东只有一人。
这是其与一般情形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创业者选择注册一人有限公司,那么,其将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创业者以其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3)组织机构简化。
创业者“一人注册公司”,由于只有自己一个出资人,因而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现由创业者一人独自行使,而且,董事会、监事会可设可不设。
那么,关于“一人注册公司”,其具体应该如何进行操作呢?公司注册应该遵循怎样的注册流程呢?
首先,公司核名。
创业者需事先想好多个备用公司名称,并到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正确填写并提交核名申请。
其次,工商交件。
在公司核名通过之后,创业者就需要将公司注册的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到工商局现场进行注册资料提交。
再次,领取营业执照。
如果公司注册资料顺利通过审核,创业者就可以顺利领取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到公安局指定地点进行刻章。
至此,公司注册初步完成。
最后,企服快车、税务报到。
在完成刻章之后,创业者便可携带公章和规定材料到办公地址附近银行进行企服快车,并到公司所在区域内的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报到。
就当前的发展形势而言,“一人注册公司”虽然有其独有的优势,如创业者可以自由选择投资方式,也可以自主制定经营决策,从而使得企业能够实现高效运转。
但也不得不承认,“一人注册公司”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弊端。
如我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而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须每个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此外,《公司法》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有特别规定,即当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情况下,应对公司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而且,除非债权人同意,否则,原股东不能以出让股权于他人而主张免除其连带责任。
因此,创业者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应谨慎考虑是否采用“一人注册公司”这种方式,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作出合理选择。
可以说,“一人注册公司有利有弊”,创业者一定要采取适当的形式开启创业生涯,避免在资金、财务成本以及债务方面承担过重的压力,否则,极易形成事与愿违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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