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作为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其能够为满足条件的出口产品企业退还已纳进口税和国内税款。但是,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一些票据和凭证。那么,如若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保管不善,出现出口退税票据丢失,企业具体应该如何进行操作呢?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分类说明。
1、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
根据相关规定,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办理出口退税可遵循以下操作方法:
(1)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2)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2、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丢失
出口企业丢失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须提供由供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征税机关出具的有关该批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已开具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征税机关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原税收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所在地银行出具的该批出口货物原税收专用缴款书所列税款已入库证明,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退税。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丢失
出口企业丢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的,在货物出口后的六个月内可凭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证明,向海关提出补办申请,然后再进行出口退税具体操作。
4、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丢失
出口企业丢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可凭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向外汇管理局提出补办申请。办理成功后,再申请出口退税。
5、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丢失
出口企业丢失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应由委托方先向其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经主管退税机关审核通过后,取得证明文件再办理出口退税。
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妥善保管好出口退税各类票据和凭证是有序办理出口退税的前提。因而,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妥善保管各类票据。如若发现票据丢失,可以依照上述操作方法来办理。此外,企业如若在出口退税办理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也可以寻求当地专业财务公司进行详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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