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其实就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的的流程其实和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差不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前是必须要续期的,无证开业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延续受理条件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所需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
第二十一条 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变更许可申请书》;
(二)以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的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食品经营许可的服务窗口提出许可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受理人员接收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将申请信息发至审查环节;材料不齐、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更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许可事项的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收到许可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后,许可审查岗位人员对申报资料审查。重点审查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申请事项的对应性,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和材料报送审核环节。该环节自受理后立即办理。
4.审批:作出审批结论,审批合格的,作出同意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结论;审批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结论。该环节自审核后立即办理。
5.办结:根据审批意见或结论,生成相应的文书:经审批合格的,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通过的,生成《不予食品经营许可决定书》。
6.结果公示:许可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同步在网上公示许可信息。
7.结果送达:申报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文书。或者根据需要选择物流方式(快递)由受理申请的许可机关快递送达。或者直接打印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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