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将注册公司后迅速把钱转走的情况在商业世界中很常见。即便合伙人和主要投资者有企业的未来愿景,他们也不会承诺永远为公司提供资金。

股东动机是什么?

股东将钱提取出来是为了将资金用于其他目的,还是因为公司出现了问题,使得他们想要撤离?无论他们的动机是什么,这样做将给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害。

可能引发的影响

早期公司经常需要资本支持,否则可能在经营初期就无法保持盈利状况,毕竟建立起稳定的客户群和利润可能需要时间。如果股东把钱全部提取出来,公司将缺乏必要的流动资金,甚至会无法支付重要的账单和工资。

可以怎样防止这种情况?

公司可以要求股东为公司的运营提供特殊的回报措施,比如限制股东将资金提出公司的做法。这种行动需要在股东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特别注明,这样才能保证公司在经营期内获得足够的支持。如果合法的合作机构签署了此类协议,或形成了合伙协议或投资协议,这种情况的风险也会减小。

结论

在公司成立的初期,股东提取资金是危及公司的营运的严重问题。但是,在公司的章程中规定股东在未来拥有必须为公司提供资金的义务,是一种减少这种情况发生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