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技术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由本单位加工的产品,我们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核算应该怎么处理?

委托加工会计处理

一、资产(发出的材料或商品)

借:委托加工材料——某某材料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3354某某材料

二、加工费的增值税支付

借:委托加工材料——某某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三、运输费用

借:委托加工材料——某某材料

贷款: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

四、消费税支付

1、待售

借:委托加工材料——某某材料

贷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2.用于生产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动词(verb的缩写)加工材料的回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3354某某材料

贷款:委托加工材料——某某材料

受托加工材料的会计处理

收到委托加工材料时,按合同价格(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在备查簿上,借记“——公司委托加工材料”(注明材料数量),收到时作相应的备注。

对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工资或制造费用)

当加工完成并按合同规定发送给委托方时:

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加工品为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受托方应当履行代扣代缴消费税的义务。这里的应税价值一般是指同类产品的价格或应税价值的构成消费税税率)。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在备查簿中,将委托加工材料注销,记入“委托加工材料3354公司”(注明材料数量)。

受托方缴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