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这个概念你可能有点陌生。企业在编制利润表时,应当计算其他综合收益,除扣除所得税影响外,还应当考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在原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这个新科目可以用来替代部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根据新会计准则,利润表需要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增加每股收益。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还应在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实际上,其他综合收益账户应用广泛,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账户的金融资产,或者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可以在重分类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账户进行核算。

在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时采用权益法的,将确认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从而导致其他综合收益增加,这不是资本交易,而是持有利润。因此,无论是在合并报表还是个别报表中,这类收益都属于其他综合收益。

如果是因为企业所有者的资本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会增加。这不能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还有一种情况容易混淆,就是专项储备。专项储备是高风险行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且该专项储备的增减变动不能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确实涵盖面很广,在核算上很容易混淆。大家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仔细鉴别,静下心来,你会慢慢发现的。不会很难。希望你看完这篇文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