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肯定是要不断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的。当企业在异地的业务达到一定程度,就要考虑是否在异地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但是企业在考虑设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时候,需要分析他们不同的纳税方式,怎么做才会对企业最有利。

独立分公司所得税怎么交?

由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所得税需要合并到总公司统一执行。具体来说,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汇算清缴、财政划转”的征管措施。

我已经在《对于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即使你不用也不能不懂》文章中详细解释了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方法。

简单来说,就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统一计算出应纳税额后,按照规定的比例,按照业务、工资总额、资产总额的权重进行分摊,各企业就地预缴。最后由总行进行汇款结算。

子公司的优势

由于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方面具有完全的自主权。

企服快车面,子公司的优势还是很大的。

不仅如此,由于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法人,还需要自负盈亏。这样单一的子公司是走不下去的。总公司可以直接注销子公司,从而为总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分行的优势

子公司的优势上面提到了。在一定情况下,子公司的优势同样明显。

如果一个本地相关业务前景很好,但是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这项业务的费用在总公司税前扣除,我们可以先在这个地方设立分公司。

这类分支机构的亏损可以在总行层面直接税前扣除。在这方面,分公司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