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使用版权是一种重要的版权限制机制。它指的是允许某人在未经权利持有人许可且未支付赔偿的情况下在某些条件下自由使用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法律行为。那么,合理使用版权的情况是什么?小编写了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理使用版权的情况
1、为个人利益研究、欣赏或使用他人发表的有版权的作品,这种情况是指纯粹供个人使用的目的,尚未公开展示。例如,为了更好地研究历史主题,使用了一些考古学家的笔记。但是,如果你想让别人欣赏你喜欢的作品并在你经营的咖啡馆里展示它们,那是不允许的。
2、要介绍、评论一件作品或解释一个问题,需要适当引用他人发表的版权作品。
3、为了报道时事新闻,人们很难避免使用他人在报纸、书籍和电视节目中发表的有版权的作品。为了追求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恢复事实真相,有必要发布真实有效的信息,因此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已发表作品的内容,但在合理使用范围内。
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出版、广播外,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上发表的政治、经济、宗教等时事文章或者在公众会议上发表的讲话。
5、教学和研究人员为课堂教学或学校科研目的对已发表作品的翻译或次要复制,这种情况指的是教学和研究的需要,例如,通过在课堂上展示作者的藏品来了解作者的创作过程。
6、国家机关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出版的作品,以履行公务。
7、为了展览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在图书馆、美术馆等地收藏复制作品。
8、出版作品的免费表演,这是免费的,没有利润,既不对公众,也不对表演者,就像一个慈善节目。
9、临摹,在户外公共场所绘画和拍摄艺术品
10、以盲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已发表作品
二、对合理使用版权的限制
1、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注明作品的名称和名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点不能具体说明的除外。
2、“著作权法”中公布的作品是指着作权人自己或允许他人公开的作品。依照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对已经发表的作品,著作权人不得许可使用的,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合理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向您介绍“著作权合理使用情况有什么”的相关内容,建立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价值在于:
公平和效率。也就是说,为了保证公平,兼顾效率,两者在表面上是相辅相成的。生隆财税小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