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注销等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管理系统终止纳税义务。税务登记注销后,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的管理。

注销税务登记证所需信息

企业:

(一)书面申请;

(2)税务登记证、发票准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和资格证书;

(四)注销登记的相关决议及复印件;

(5)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6)、当期(月度)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税务结算和发票注销的相关信息)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个人:

(3)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4)当期(月度)申报表和完税凭证;(税务结算和发票注销的相关信息)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税务登记注销流程

1.按照规定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关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场所变更而变更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或者在住所、经营场所变更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登记被撤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免)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等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