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是公司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即公司成立之初,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所有股东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承诺的注册资本。简单来说就是公司的实收资本。

我们举个例子看一下实缴出资情况。公司成立时有三个股东,其中股东A占50%,股东B占30%,股东C占20%。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约定10年内以现金缴纳。公司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认缴了这部分注册资本1000万元。但公司成立时,公司三位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出资,届时公司注册资本实缴额为零。若两年后,三位股东按约定比例缴纳20%的出资,则公司实收资本为20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不同。注册资本是公司在章程中认缴的金额,实收资本是公司实际收到的资本金额,即实收资本。公司进行会计处理时,其认缴的出资未实际缴纳时,公司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只有在公司实际缴纳出资时,公司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也就是说,公司未收到的注册资本不需要入账。根据上例中的会计处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时,其认缴的资本将不入账,但公司收到三个股东实际缴纳的资本时,需要入账,即向股东A、B、C借入银行存款-200万元,向股东A、B、C借入实收资本-200万元,同时公司需要按照注册资本实收额缴纳印花税。

我们知道,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法修改后,公司设立登记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即只要股东认缴了出资,就可以登记设立。但是,认缴的出资不是未缴的出资。如果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所认缴的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所认缴的出资,同时对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股东有按照认缴的出资缴纳注册资本的义务,不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还有两点应该注意。

一、公司在支付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银行贷款利息时,如果公司股东未能按时缴纳注册资本,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支付,应由股东自行承担。第二,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清算时,如果公司有不能偿还的债务,如果公司还有股东未缴纳的注册资本,股东就要承担这部分应当缴纳的债务,但如果股东已经缴纳了其所认缴的全部注册资本,就不需要承担公司应当承担的债务。

简而言之,实缴出资是公司股东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也是公司的实收资本。注册资本不同于实收资本。注册资本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资本,应在约定时间内缴足;实收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