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总额从销售的货物和劳务中扣除的一种增值税。

也就是说,厂商的资本投入并没有计入产品的附加值。

由此,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品征税,其总税基与所有消费品的总价值相一致,因此被称为消费导向型增值税。

从理论上讲,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或提供的服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增加值是指一定时期内,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从税收征管的现实来看,增值是指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扣除合法购买的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消费增值税账户

(1)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抵扣固定资产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栏目。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栏记录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扣除。

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色登记;购入的固定资产退回时应核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固定资产进项税转出”栏记录企业由于某些原因购入的固定资产转出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栏记录企业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对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3354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新增增值税抵扣”栏。

本栏用于记录本年新增增值税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消费增值税期末结转的会计处理

按照规定,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从未缴纳的增值税中抵扣时,如果足够,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3354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