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固定资产?这是什么意思?你有什么内容?它应该如何处理它的废弃账户?本文将为您解答这些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租赁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所依赖的主要资产。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有《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当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后的净值。

2.该条例第10条规定如下: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服务的非正常损失;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的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商品的运输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变、变质等损失。

4.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算

累积折旧

贷款: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算

贷款:银行存款(清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借款:营业外支出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

所得款项转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