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企业销售商品,并不是自己直接收款,而是委托其他公司或企业收款,再由其他公司转回给企业。这种委托收款的模式在很多企业中经常见到。那么,委托收款贷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呢?

委托收款会计分录怎么写?

委托付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财务部门在完成委托收款手续后,根据相关凭证编制转账凭证,并按产品进行会计分录。

1.工业企业销售产品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3354单位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是:

借:应收账款3354单位

贷:商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其他行业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商品或劳务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3354单位

贷款: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等。

付款人收到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有关单据后,应认真审核。

审查内容包括:

1.委托收款凭证是否应由本单位受理;

2.凭证及所附相关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正确;

3.委托收款金额与实际应付金额是否一致,承诺期限是否到期。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如何进行付款方的会计分录?

1.委托付款结算方式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付税款(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2.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时,应向开户银行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并提供收款依据,如发票、铁路运单等。经开户银行审查验收后,即可办理委托收款手续。通过付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收款,委托款转回后,记入收款人。

至于如何写委托收款的贷方分录,本文给你详细的知识介绍。如果你对委托收款的内容还有疑问,可以直接在线咨询会计学校的老师。他们经验丰富,可以回答你的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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