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到一个业务是办理一个中外合资的公司,股东是一个香港的公司和一个国内的自然人,新公司的执行董事、法人、总经理等职务由法人股东的法人担任,咨询过审核部门之后,中外合资企业也是在浙江政务网上进行申请的,我们填写的资料和办理的流程与办理内资公司都是一样的,只是他们审核人员不是由窗口的人审核的,而是由上一级审核,这个外资公司的法人是香港居民,在填写法人信息的时候可以选择香港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或者居住证其中一个就可以了,有一点特殊的是,股东是香港外资公司的时候,这个外资公司需要取得一份我国司法部门认可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认证文件,并且在提交资料的时候需要将这份材料与住所证明等一起上传。
外资公司也好,中外合资公司也好都是要走半流程的,因为股东不能在浙里办上签字,这个中外合资公司由于审核部门的疏忽,我们没有上传这个认证文件审核部门也给我们通过了,导致我们以为资料齐了,直接去办理了,结果到现场被告知需要这份文件,所以这份营业执照就没能按时办理完成,最后审核人员也跟我们说了抱歉,但是这份材料还是必须要的,而且得是原件,在这边也提醒大家,在办理之前要跟审核部门再三确认清楚需要哪些材料,不要到最后了再来补,这样就浪费时间了,当然嫌麻烦的就可以找我们代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