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著作权在网络上也有变化,著作权在网络上有哪些新变化?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保护范围,在网络上也同样受到保护,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有哪些?下面通过阅读本文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一、著作权在网络上有哪些新变化
1、数字化作品仍然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国法律对于数字化作品的态度明确:视同传统作品,一样给予著作权保护。
因为,数字化只是改变了作品的载体,对著作权法要求的著作权作品两大特性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并不构成任何改变。
在王蒙等六作家诉世纪互联一案中,被告以作品数字化=新著作权为由进行抗辩,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一部作品经过数字化转换,以数字化方式使用,只是作品载体形式和使用手段的变化,并没有产生新的作品,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仍然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内容,也同样适用于数字化作品,被告因此被法院判决败诉。
2、著作权在网络上的新权利2001年最新修订的中国著作权法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即著作权人拥有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软件)的权利。
著作权法还规定,此项权利可由著作权人自由处分,既可许可他人使用,也可整体转让。
在王蒙等诉世纪互联一案中,被告又以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没有法律禁止为由进行抗辩,当时新著作权法尚未公布,信息网络传播权尚未确立,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虽然著作权法对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没有明确界定,但著作权法的核心在于保护著作权人的正当权益。网络若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将对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人尤其是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对此若不控制,互联网上的著作权则将形同虚设。
因此对当时著作权法中第10条第5项关于以复制、表演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作了扩充式解释,认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著作权人的固有权利之一而判决原告胜诉。
修订后的中国著作权法认同了上述观点,新创设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新权利,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
二、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原则上讲,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保护范围,在网络上也同样受到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
1、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其他智力成果:
(1)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
(2)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以上就是有关著作权在网络上的新变化以及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的具体情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络著作权是一个新兴的模块,作品的网络保护范围是什么,著作权在网络上有哪些新变化,享有哪些权利,这些都是网络著作权涉及的内容,所以,我们建议您咨询有关的律师,相信他们凭借专业的知识一定会给您精准的回答。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