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是常见的一种企业类型,其特点是企业登记的只有一位法人,而没有其他股东。在以前,很多地区的个人独资企业能够享受核定征收,能够达到节税的目的。不过,随着政策的变化,现在很多地区已经无法进行核定征收。工作室就是个人独资企业。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有什么要求?接下来,企服快车为您整理介绍: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设立条件及要求
1、设立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投资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为;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生产经营人员。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需提供材料及其要求:
3、投资人主体资格材料:中国公民身份证。
4、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场所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二份及四点要求:以投资人的姓名租用;面积与申报的经营规模一致;用途与申报的营业范围一致;该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盖合同登记专用章)。
5、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如委托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需提供聘用协议书及管理人身份证。
二、承办流程:组织材料;企业名称核准;工商设立登记;后续事项办理;办结移交。
三、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注意事项
1、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管理的规定。名称由行政区划(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字号(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行业或企业经营特点(应当与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一致)、组织形式(厂、店、中心、经营部等,但不得使用“公司”字样)依次组成。
2、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的行业(如拍卖、民用爆破物品、监理、旅游、物管、担保等),个人独资企业不得经营。对允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的行业,属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的(如餐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等),应当先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到工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前置许可项目)。
3、个人独资企业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4、法人名下如果有其他公司,则不符合个人独资公司的要求。
上述内容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条件的介绍,如果您存在其他问题,可咨询企服快车工商财税顾问,我们会为您提供注册公司等问题解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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