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们掌握着公司的股份,公司股东的更变就是公司股份的改组,公司股东更变是有很风险的,那么公司股东变更风险有哪些防范的方法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公司股东变更风险
及时有效地督促公司履行变更的义务
在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方面,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转移股权,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
鉴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标的是股权,其与一般的民事买卖合同还是有明显差别的。
有转让方的交付义务仅能表现为向公司的一种通知的义务,将转让事实及要求公司办理变更手续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即在双方之间完成,受让方即可取代转让方拥有公司的股东资格,可以行使股东权利。
不过虽然此时出资的转让在双方股东之间是生效的,但其股权转让还不具备对抗公司及第三人的效力。
股权转让方如实告之义务及承担的责任写入合同
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在受让股权时要对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有一定了解,从而对股权的价值有一个准确的判断。
所以在股权转让实践操作中,受让方多要求转让方在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
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股权转让方的“陈述与保证”条款在其中占有很大的篇幅。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公司股东变更风险
谈判成果的预先约定,减少缔约过失责任的风险
股权转让谈判过程漫长,操作程序复杂,受让方前期投入的时间和成本也较高。
加上有些转让方可能会存在脚踏两只船相互比价的风险,故在股权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前,受让方承担着委托方终止股权转让谈判的缔约失败风险。
所以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就分阶段商务谈判所议定的谈判成果,以谈判纪要,备忘录,意向协议的方式给固定下来,确保缔约过失责任落到实处,从而间接保证股权转让合同最终能缔约成功的概率。
以上就是有关公司股东变更风险的相关介绍,公司股东变更涉及到的经济关系有很多,因此一定要做好风险防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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