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指商业主体用来区分彼此并保持其独特性的标志。商标按一定标准可分为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并经相关部门认证。那么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有什么区别呢?

一、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的区别

(一)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有不同的含义

驰名商标是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根据需要认定的商标类型,在中国为公众所熟知。普通商标不需要在中国被相关公众广泛知晓,也不需要享有很高的声誉。

(二)不同的鉴定或采集方式

普通商标一般由商标局认可,而驰名商标有时需要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可或由法院判决。

(3)防护强度不同

在正常情况下,普通商标使用绝大多数不受特殊法律保护的商标。驰名商标一经认定,就享有特殊的法律保护:

1.普通商标只能在允许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中受法律保护,并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因其独创性和独特性而受到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

2.驰名商标可以抵御他人恶意注册,其他公司不得将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其他公司不得将驰名商标注册为公司名称。

(4)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可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注册阶段的保护,二是注册后商标侵权阶段的保护。对于普通商标,只有在成功注册后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

识别知名商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该商标的相关公众意识;

(二)商标使用期限;

(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

(五)其他使商标出名的因素。

商标法

第十三条驰名商标的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保护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品的商标是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申请注册的不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者翻译,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