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工商户没有达到深圳 注册投资公司营业税起征点,是否可以领购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供应未达起征点户生产、经营所需的发票。
同时,应对其发票领购的数量和版面实行有效控制,对其发票开具、保管和缴销应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
对发票开具金额达到起征点的,税务机关应按其发票开具金额征税。
2、建筑企业,选择使用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是多少?请问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3%。
同时,纳税人可以开
具或者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建筑企业不同的项目,是否可以选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可以。
建筑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就不同的项目,分别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4、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5、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6、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应如何处理?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之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号之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认证?
答: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以上就是小编与大家分享的营改增推行后纳税人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解答啦,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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