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货物必须申报离境和出口。所谓出口,即出口门户,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分货物是否申报出口,是判断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3)金融上必须出口的货物。出口货物财务销售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关于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与贸易有关的出口货物,而非贸易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个人在中国购买并随身携带的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样品、展品、邮递品等。,根据现行规定不能退还(免除),因为它们一般不在财务上出售。

(4)必须是已收汇核销的货物。根据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汇并经外汇局核销的出口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