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了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使整个办理流程更好地适应市场和时代的需要。对该办法中的规则、条件、材料等相关内容做了进一步说明。这个方法适用于全国。在此,企服快车边肖重点与大家分享北京市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部分办理条件。

增值电信业务是电信业务的一种,主要是相对于基础电信业务而言的。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向用户提供附加的电信和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的主要特征是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营者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必要的场地、设施和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失信名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补充: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办理电信业务许可证的条件如下:

1.经营者是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国有股权或股份不低于51%;

2.有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3.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4.有开展业务活动的场所、设施和相应的资源;

5.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6.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7.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失信名单;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