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面临财产分割,这个事情大家都不陌生,但是随着网络的发展,财产分割时,不仅包括现有的财产,还包括夫妻双方的虚拟财产,比如说像是自媒体平台账号等,在离婚时,这类共同经营的账号到底应该分给谁?
近日,湖南某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离婚案件我们听说的和见过的都不少,但该案件的争议点,就在于分割自媒体账号这件事情上,原来当时人双方廖某和方某在婚内共同经营着一个自媒体账号(抖音账号),但因感情破裂,二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而夫妻的共同财产中,就包括自媒体账号。
关于自媒体账号归属权,又该如何判决?随着自媒体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账号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属于虚拟财产,成为夫妻财产分割中的一部分,该案件中,由于两人共同经营着一个抖音账号,用来直播售卖渔具,而现在决定分开,账号到底应该归谁的问题,确实不能忽视。
有的朋友要说了,自媒体账号真的有这么大的价值吗,还用得着分割?有利益就会有纠纷,事实上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运营账号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确实可以用来分割,是不是自媒体账号都需要进行分割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看。
如果该账号的价值较小,那在分割财产时确实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像是一些博主,大V等,拥有众多粉丝,那自媒体账号的变现价值可不能忽视,生活中甚至不少人是将自媒体当做职业,一些运营较好的账号,经济价值不容小觑。
说来说去,正是因为自媒体的发展,网络社交平台的账号才会具有了财产的属性,如果是个人经营,那账号的所属权也就无可厚非,但是该账号是由于两人共同经营的,这种无形资产也会面临划分。
按法律上的规定来说,账号由其注册,谁就拥有对账号的支配权,但由于两人都参与了账号经营,具体划分还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看,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协议:
自媒体账号由注册人廖某继续使用和经营,贷款归其所有,债务也由其负责,廖某分期向方某支付共同财产补偿款30万元等。夫妻离婚,自媒体账号应该归属谁,这个问题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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