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时,需要备案单证,对于一些刚入外贸行业的小白来说,可能对这些还不甚了解,比如备案单证是什么?备案单证违章怎么处理?今天我们就为大家好好介绍备案单证!
一、备案单证是什么?
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是出口企业在出口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形成的凭证,是企业向税务机关证明其业务真实性、还原货物流的重要资料,备案单证在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时不需要提供,但必须按规定留存企业备查,税务机关在日常检查、调查评估、函调时会进行调阅,企业有违反规定的情形,将会导致比较严重的后果,所以企业应重视对备案单证的管理,将其作为企业出口退税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
二、备案单证违章怎么处理?
1、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五条第(八)项规定: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三条第(一)项第2目规定:
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2、提供虚假备案单证
财税〔2012〕3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第七条第(一)项第4目规定: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十三条规定:
出口企业按规定向国家商检、海关、外汇管理等对出口货物相关事项实施监管核查部门报送的资料中,属于申报出口退(免)税规定的凭证资料及备案单证的,如果上述部门或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为虚假或其内容不实的,其对应的出口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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