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中,专利无效就是在专利权授予以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而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对象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放弃(自申请日放弃的除外)或者已被部分无效的专利。
一般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无效请求的周期是自递交申请之日起,专利复审委员会会在8-12个月左右做出决定,那么整个专利无效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专利无效的流程,首先请求人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相关证据(如对比文件、使用公开证据等等),经复审委受理该无效宣告请求后一般成立三人合议组进行审理,合议组将请求人提交的请求书及相关证据转送给专利权人,指定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答复;
合议组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要求双方当事人在指定的日子到复审委参加口头审理,合议组主持口头审理,对焦点问题进行调查和询问双方当事人(类似法院开庭审理),口头审理结束后一段时期内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告知双方最终的结果。
那么专利无效答辩有什么作用呢,其实答辩是专利遭遇他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的最佳选择,也是专利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专利复审委反驳对方观点的唯一途径,而专利复审委对案件都进行书面审理和口头审理相结合的审查方式,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无效宣告的成功机率,答辩无疑将增加我方成功的机率。
如果无效请求失败怎么办呢,如果有效充分的理由认为复审委的无效决定不恰当,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进行专利布局设计,包括围绕己方核心技术进行布局设计以及围绕对手专利进行布局设计,也可以选择与对方和解,以达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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