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终止是指因法定事由的发生,注册商标所有人丧失其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终止后由商标局收缴《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被终止的商标不再受法律保护,原商标所有人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该注册商标.原来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剩余产品不能进入流通领域,除非已从商品、包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取消了"注册商标"标识,否则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注册商标终止后,原商标权人或其他公民,不得立即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权因以下原因终止:
(1)商标权因注销而终止.注销是指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所有人自愿放弃或因故不能使用注册商标的事实的确认行为.注销注册商标须由商标局备案,并予以公告.注册商标在下述情况下因注销而终止:
①未申请续展注册或者续展申请被依法驳回
②自动放弃.即商标权人通过办理注销注册商标的登记手续,放弃商标权.商标注册
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③其他事由,主要指原商标权主体消灭的情形:一种情形是商标权人主体消灭且无继受人的.当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商标权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终止且无继受主体时,商标权随之消灭.另一种情形是原商标权人有继受主体,但继受主体未在原主体死亡或终止后一年内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均可提出注销该注册商标.
(2)商标权因撤销终止.撤销是指因商标注册人未遵守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而导致其商标权消灭.具体地说,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①违法使用注册商标.违法使用主要是指这样的行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这些使用行为超出了商标保护范围,影响了商标作用的正常发挥,容易引起出处混淆或质量误认,因此为了维护商品交易秩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②不使用.商标法规定在商标注册后三年内未予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撒销该注册商标.
③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商标管理是商品质量管理的辅助手段,也是维护消费者利益所必需的.对那些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被注销或者撤销的,其商标专用权即时终止.但是为了防止发生商品出处的混淆,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这一规定并非保护已被撤销或注销的商标,而是为了保证商标正常发挥作用和维护消费者利益,避免造成混淆.如果被撤销的注册商标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则不受上述限制.
(3)商标权因无效而终止.无效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时,通过商标裁定程序使商标权归于消灭.注册商标无效的原因有以下四种:
①注册商标含有禁止使用的标志
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③与在先权利冲突
④损害驰名商标
因上述第①、②项原因无效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因第③、④项原因无效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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