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为发明创新活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作用机制.这种机制不仅能够鼓励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使创新成果的持续生产成为可能,而且通过保证创新成果的利用和传播正常有序地进行,促进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社会和经济加速发展.
(1)是创新活动的补偿机制和利益驱动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研发者得到与之付出的劳动相对价的回报,补偿研发成本,通过给予发明者垄断收益持久地维持他们的创新积极性.创新成果得到的回报越高,研发人员就越乐于创新活动.
(2)先进技术产业化与科技成果商业化的促进和保护机制
商业化是创新成果实现价值的重要途径.市场成功是创新成果质量及竞争优势的准确检验和反映.创新成果商业化后,如果在产品市场的占有率扩大,利润增加,说明成果具有重要的使用价值.因此,在知识产权制度下,创新成果创造者所追求的最根本目标是获取利润.知识产权制度提供了这样一种作用机制:创新成果发明者为了获得收入,补偿研发成本,而努力寻找创新成果产业化、商业化的途径,并通过应用来实现创新成果的市场价值.正是知识产权制度,使专利技术迅速产业化,为这些技术的推广创造出了条件.例如对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就是近年来IT产业得以迅速发展的关键原因.
(3)商品和技术交易的保护和促进机制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交易通常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包含或涉及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等)的商品交易;另一部分是知识产权本身的直接交易(如专利权转让或许可、版权许可等交易).知识产权制度对二者起着保护和促进的作用.通过禁止与排除他人对知识产权权利人所拥有成果的非法利用和窃取,保护知识产权卖方利益;通过公开定价提升交易成功的概率.(4)公平竞争的保障机制
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了一个公平的创新竞争机制.它所保护的是具有创造性、先进性的创新成果.在公平的竞争机制下,谁首先提出创新成果,谁就能优先取得知识产权,避免了大量的重复研究和研发投资.另企服快车面,知识产权制度的公平竞争机制可以使研发新知识成果、诚实经营的企服快车获得优势,取得良好的经济收益,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不法经营者受到法律的威慑和制裁,保障公平竞争的正常市场秩序.
知识产权制度本身也禁止权利的滥用和非法市场垄断,通过知识产权立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滥用和反垄断的规定,保证了知识产权领域的正当竞争不受限制,从而实现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竞争、促进社会进步的目的.
(5)协调平衡权利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机制
知识产权制度本身与社会利益并不相互矛盾.知识产权虽然是一种私有垄断权,但是这种垄断权激励了人们从事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有利于创新成果的应用,有助于加快科技知识的更新速度,这对提高社会福利是非常有利的.同时,知识产权具有公开性的特点,可以使后继的创新者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创新.知识产权制度不仅鼓励创造发明,还可以打破企业间相互保密、封锁创新技术的局面,兼顾了对知识成果创新的激励和对不公平竞争的限制.
(6)国际技术合作的促进机制
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有助于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强化保护可以保证外国先进技术所有人在本国获得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保障外国创新技术顺利引进本国,打消其开拓本国市场的顾虑,吸引境外投资,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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