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近年来,一些企业和个人,投机取巧,采取极不正当的手段,假冒、仿冒长沙茶厂的"猴王"商标,严重损害了该厂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长沙茶厂对侵犯本厂合法权益的?7家企业和个人提出了控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已查明属实的62家企业和个人进行了处理.目前,假冒商标的特点是:

①范围大,往往由个别地区蔓延到一个省甚至数个省,由外地购买冒牌商品倒卖,发展到就地瓶装,伪造冒牌商品向外地倾销;

②作案人员成分复杂,由工人、乡镇企业,街办企业发展到个别集体企业、国营企业.武汉市半导体器件五厂,先后从无锡等地购买黑白电视机散件1万余套,其中次品近5千套,组装12时吋、14时电视机9118台,假冒著名电视机"红梅"牌出售,牟利20多万元;

③假冒商标的商品多系紧俏、名牌商品,如河北省平乡县的冒牌自行车、河南省项城一带的冒牌手工卷烟、浙江省温州地区的冒牌表多达十万块、福建晋江县的假药、广东省一些城镇的冒牌外国录像带录音带,有些地方还出现生活资料到生产资料的假冒商品,如胡椒粉、味精、酒、服装、化妆品、儿童食品、寥用电器发展到电视机、化肥、铝锭、拖拉杋、汽车等,成了贻害四方的祸源,有些地方还大量用国外进口的杂牌或残次零部件拼凑伪劣商品,假冒外国名牌商品.

这些假冒产品,质量粗制滥造,甚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造成极坏的影响,破坏了四化建设,妨碍了经济体制的改革.对此种行为,除了进行打击外,依法坚决取缔假冒商品,对假冒商品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惩处;造成损失的,令其赌偿,没收其违法假冒和非法所得,经济上绝不让其占便宜.这充分体现了国家运用法律武器打击商标中的犯罪活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促使工商企业和个体生产者重视商标注册工作.

一旦发现有假冒注商标行为时,被侵权人本人或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控告和检举.如果向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控告和检举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封存或者收缴其商标标识,消除现存商品和包装上的商标,责令依法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根据情节予以通报,并处以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两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向检察机关控告和检举的,检察机关按案件性质立案、侦察、审理,认为情节严重,符合起诉条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尚未构成犯罪的,则可不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对于假冒注册商标,构成犯罪,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赔偿经济损失;或者罚款;或者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总之,在查处案件中,要实事求是,体现党的政策,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区别对待,重点打击假冒商标的直接责任人员,即假冒活动的决策者、组织者和屡教不改者,触犯刑律的,一定要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