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将至,办理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老板越来越多,但是有些老板对其中的办理流程还不清楚,今天上海壹隆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办理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的全面解析。
1、备案要求: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应同步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一并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已经持有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应在销售活动开展前完成备案。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无需办理备案。
2、备案流程:
拟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可以一并进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并提交备案信息采集表。已经取得合法主体资格的备案人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应在开展销售活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信息材料。
材料齐全的,获得备案编号。备案人对所提供的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备案信息变更与注销:
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变更表》进行备案信息变更。终止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在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的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注销。
4、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食品经营者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保障食品安全。
5、信息公示:
通过网络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者名称、经营场所地址、备案编号等相关备案信息。
6、备案编号管理: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并实施备案编号管理。收到备案信息采集表后,市场监管部门应核对填报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并及时予以备案。
7、法律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8、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等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以上是办理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的全面解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上海壹隆拥有16年代办经验,可以全程代办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需本人到场,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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