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是一个公司法概念,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金”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关于这个变化,有几个创业者必须知道的关键信息:

注册资金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如果非要为这个承诺加上一个期限”,不要超过公司经营期限就可以;

注册资金已经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就是说理论上“一元公司”可以存在,最高也没有限制,土豪随意!

股东实际缴存的注册资金,也就是会计上的“实收资金”,不再是工商登记事项,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现在说一下填写注册资金的正确姿势:

第一、注册资金登记时切记量力而行,匹配自己的当期资金能力或可预期资金能力,为未来的资金运作和经营运行降低压力,如果一时头脑发热已经写的很大,且实缴出资承诺预期无法完成,那就尽快减资;

第二、章程约定中尽可能采用货币资金的出资方式,公司设立后注册资金没有完全到位前,注意任何一笔股东个人资金进入公司都一定要在汇款时注明。

第三、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使用投资溢价“资金公积”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