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商标是一个产品或者是一个企业的象征,是每个公司都会进行注册的内容,但有时候商标证丢失了需要补办,那么补办商标注册证需要什么材料呢?
补办商标注册证需要的材料:
1、出具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个人供给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供给营业执照复印件空白处加盖公章;
3、凡是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出示代理委托协议及托付书;
4、商标注册证丢掉的,商标局经审查核准后,会在《商标公告》上刊登丢失声明,并颁布新的商标注册证书;
5、如果是商标注册证破损的,申请人需要将破损的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商标局审查核准发出新的商标注册证。
补办商标注册证的注意事项:
1、商标申请人对不规范或者不具体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补正时,可以修正或者删除,但是不能扩大商品或服务范围。
2、商标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批改后,应该在相应空白位置签字或者是加盖公章。
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加盖代理机构的公章。
3、由于商标图样不明晰或者是应该填写的商标说明而下发的补正,商标申请人应该按照要求补正,可是不能对商标图样作出任何实质性的批改,不然视为无效。
4、商标局下发了《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申请人应按照规定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进行商标补正,并且只有一次答复机会,期满未进行补正,视为放弃商标补正,导致商标不予受理。
补办商标注册证的办法:
1、如果是申请人自己补办,可以直接到北京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进行办理;
2、可以找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这样会节省用户大量时间。
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
查询确认商标的使用年限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对于转让处于续展期或者宽展期的商标,双方都要记得提出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办理续展的义务。
该商标若已经过了宽展期,那这转让是核准不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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