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全称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简称是网络视听许可证

今天我们以浙江为例,进行介绍。

该资质如何办理?办理依据是什么?浙江网络视听许可证企业名录有哪些?我们一起看看下面的文章。

一、浙江网络视听许可证机构名单

二、网络视听许可证概述

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地方申请单位应当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经初审后报广电总局审批;中央直属单位直接向广电总局提交申请材料。

三、浙江网络视听许可证申请依据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提供便捷的服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之日起4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许可证》应当载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播出标识、名称、服务类别等事项。

四、网络视听许可证续期

《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持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续办手续。

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省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中央新闻单位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备案单位应在节目开播30日前,提交网址、网站名、拟转播的广播电视频道、栏目名称等有关备案材料,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今天,我们了解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浙江网络视听许可证机构名单内容,如果您的企业有需要办理网络视听许可证或其他视听相关资质,请联系企服快车在线客服。

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582729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