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近几年一些网站的经营涉及到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这一资质,无证经营,导致网站被关停或者处罚。所以,导致近几年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办理难度年年攀升。
先看看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企业单位申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提供新闻、影视剧、文娱、专业等多种内容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2000万元以上。新闻宣传单位设立的企业申办公益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不受*低注册资本限制;
3、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5、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其中*关键的一条:申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只有国企才可以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其实在2010年之前,私企还是可以申请的,但2010年将申请条件变更之后,获得此资质的企业越来越少,而且该资质在全国目前持有率并不高。
所以,对于申请是“无望”的,只能通过收购的方式进行获得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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