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刚刚公司注册的老板都会面临一个问题“记账、报税”,但是我们是新公司,并没有业务,这怎么报呀,可不可以不申报?
答案是不可以,公司末注销的情况下,必须做账报税。否则法人及股东将有信用污点!如果不按时核定税种、进行申报,偷税、漏税、做假账、不按时年检,公司不经营了,不按时注销都会被列入黑名单。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严重的不但会被税务机构罚款,而且出行会受到严重影响。
如果没有业务,“零”申报也是需要进行正常的记账报税的。如果逾期还需要进行补申报,另外可能会被罚款!
一、“零申报”
对于企业可以零报税多久,其实也是没有明文强制的规定,问题是,如果长期零报税,会引起税务局的稽查,如果超过6个月还一直零报税的企业,很有可能就会被税务局稽查,然后就会被列入了重点的监控对象中。
对于长期零报税的企业,会被罚款,严重的还会被稽查。税务机关会把纳税人纳入重点的监控范围内,然后进行相关的纳税评估,如果被评估发现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则就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如果企业长期零报税,可能被税务纳入为走逃户,纳入走逃户很严重,会被纳入重大的失信黑名单中并且对外公告,还会被评定为D级的纳税人,被评为D级纳税人,就得承担D级纳税人的所有后果!
如果企业长期零报税,并且纳税人持有发票的,则发票就会被税务降板降量,还要纳税人定期到税务机关进行发票核查。
二、逾期申报
如果忘记申报了,那么后期还需要进行补申报,但是逾期申报可是要缴纳滞纳金的。
根据相关法律“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也就是说“滞纳金”就是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
要提醒大家,税务机关对于拒缴纳滞纳金的行为,是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
《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还进一步明确:
“根据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税务机关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的立法精神,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但拒不缴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以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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