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从该规定上看,商标权自然可以像实物、货币、土地使用权等一样作为出资的对象.不过,商标权出资要经过价值评估、公示等一系列程序,而且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70%.相比较而言,驰名商标比普通商标在价值评估方面更有优势,一项商标权的价值决定于其知名度的高低,知名度就意味着其商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大,其价值就大.更适于作为出资的对象.商标专用权作价出资既能够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资本,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也便于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有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防止驰名商标的没落.以上海为例,目前共有注册商标10万件,每年还在以约2万件的数量递增.其中,上海市著名商标380件,全国驰名商标40件.在上海市庞大的商标群中,有许多知名商标由于经营不善,目前在市场中变得非常没落或已消失.业内人士认为,允许商标专用权出资入股,有利于上海老名牌的"复活".商标权人以商标专用权方式出资,表面上看是将特定商标专用权完全转让给了所投资的企业,但有两点与普通的商标专用权转让不同,一是出资方没有为此获得商标专用权出让的对价,而是因此获得了所投资企业的部分股权;
二是出资方也并未完全丧失对该件商标的权利,企业终止时,商标专用权出资方可依约定分得这项商标权,使商标专用权重新回到出资方的手中.
目前看来,驰名商标出资最大的问题仍然是估价的问题.如何对驰名商标进行准确的估价是个最为关键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驰名商标的出资就非常困难.一些地方政府已经着手进行这个方面的工作.比如2006年,上海市颁布了《浦东新区商标专用权出资试行办法》,对商标专用权的出资手续、程序等作了规定.2007年,厦门市政府日前转发了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商标品牌工作若干意见》,允许企业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权作为非货币出资,按不超过注册资本40%的比例予以核准登记.2008年福建省延平区、邵武市分别制订了《商标专用权出资试行办法》.目前上海工商局与浦东新区政府还未确定哪些商标专用权将成为试点,但是其已确定4家对商标专用权进行作价评估的机构,分别为上海富申国有资产评估公司、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万隆资产评估公司、上海立信资产评估公司等4家公司.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驰名商标专用权的出资频率必然越来越高.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