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应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式可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索取,一般讲,申请注册商标所提供的申请文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按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如果是二级核转的,应提交三份,一、二级核转部门备留一份,报国家商标局一份;如果是一级核转的,则提交二份,一份留当地工商局,一份上报国家商标局.一级核转,可减少审查环节,缩短时间,从而提高效率,加速注册的速度.申请书应当依照商品分类表的类别填写.由于申请书是申请人向国家商标管理机关申请商标注册的主要文件,因此,申请人应该十分重视申请书中所要求的内容,如果不按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填写,会给申请人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甚至会被撤销其注册.因此,申请人应按商标局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的书式填写.首先,应填报申请注册的商标名称、商品类别、具体商品名称,这里应填商品通用名称,对一个商品有二个或二个以上通用名称的,应当附加说明.同时填写商品的用途、制造商品的原料;其次,应填报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所填事项一定要明确、清楚,不得用单位的简称或代号,地址应填写企业所在地的实际地址.写明所在省(市、自治区)市,(县、区)、乡(镇)、村名或街道门牌号码,不准填两个地址或不固定的地址,以免影响书件往来.并加盖单位或者个人的印章由负责人或个人签字.如果填写技术标准时,应写明是国家颁布、部级颁布还是行业自定标准,而且必须是实际执行的标准,无技术标准的,应该附加说明.
2.提交商标图样.商标名称与商标图样应一致.如果商标注册是二级核转的,每一个商标应交图样二十份,一二级核转部门各留五份,报送商标局十份;如果实行一级核转,商标图样可交十五份,一级核转部门留五份,报送商标局十份.商标指定颜色的,应当交送着色图样十份、商标黑白瞾稿一份,彩色图案留档存查,黑白墨稿作刊登商标广告用,墨稿应与原商标图样完全相同.
商标图样要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刷或者用照片代替,应当清晰、洁净便于粘贴.商标所用文字应书写正确,加注汉语拼音的,应按标准普通话的语音拼写,每张商标的长和宽不得大于十厘米,小于五厘米,圆型商标图样的直径不小于五厘米,商标图样不得以硬质量、塑料的以及其他不能粘贴的物品制成.但是,根据国家惯例,大多数国家的商标图样不要照片,因为照片→般保存不到十年就会退色,这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不利;有的商标主体部分过小,看不清楚,所以需要放大绘制和复印图样.鉴于这种情况,我国规定允许送交照片以代替不能粘贴商标的办法,也不宜继续使用,可采用国际作法.有的申请人送交塑料的、金属的、玻璃纸的和印花的图样不能粘贴,这势必给存档和颁发商标注册证造成困难,所以,凡属这类商标图样应重新绘制或复印.对设计抽象、过于简单或复杂的商标,应当附加说明.
3.申请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申请人应该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申请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总之,依商标法第五条规定,就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申请商标注册的,都应按照规定,提交必须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缴纳商标申请费.申请人应当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缴纳费用规定的收费标准是:对申请的每件商标缴纳申请费人民币60元,注册费240元,办理其他事宜的需要缴纳的费用应在申请时一次交齐,否则不予受理.
5.附送文件.如果注册商标系用县以下地方名胜,山川风景以及不常见的事物,应附商标说明书,以便审查时进行参考.如果注册时未送,待商标局通知时才送,这对申请来说是不利的,会耽误商标的审查时间.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事宜,应按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应将交送的各种书件和费用一次交齐,手续不齐备的予以退回,由申请人补充修改,不保留申请日.可见,申请书件和手续不齐备的则得不到申请日,因此,申请人应特别重视此规定.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条对商标申请书应该用什么笔、什么颜色书写以及字体等都作了较具体的规定.首先,商标申请书应该用钢笔或者毛笔填写,不得用园珠笔、更不得用铅笔填写.因为用钢笔和毛笔书写不易退色,便于存档保管,而用园珠笔填写保存期只不过十来年就会发生化学变化而模糊不清,不易分别,给保管带来困难;用铅笔填写,不但字迹很易不清,还易为他人涂改.其次,书写的颜色应以黑色或蓝色为宜,不能使用红色,因为红色通常是用以批改文件和冲减赤字用的.而商标申请书系一正式文件,所以,不能用它书写.第三,必须用汉字逐项填写申请书.字体应工整、端正、清晰、整洁、规范化,不得潦草,要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字,不能任意创造简化字.如果字体书写潦草,无法辨认,这不但给商标审查工作带来困难,对申请人来说,也会途增负担,公文的来去、询问,必然影响商标申请人的注册使用凡经商标局驳回并注明驳回字样的申请书件,不得再次作为申请书件使用.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