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C移民通过率高不高?相信这是很多想要移民美国的朋友心中的一个疑问,其实影响eb1c移民通过率的因素有很多,下面企服快车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未能证明支付能力
下列问题可能表明雇主未能确定支付能力:
(1)雇主的负收入年度;
(2)雇主的财务波动是不寻常的,反映了公司履行其工资义务的整体能力;
(3)雇主在生意和收入上有一系列不寻常的挫折;
(4)用人单位有其他严重经营条件的。
如何证明支付能力:
为证明雇主有能力支付所提供的工资或薪金,所需的初步证据应为年度报告、联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副本。
根据提交的证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裁决员将根据是否满足以下要求来确定雇主的支付能力:
净收入:提交的证据应表明雇主的净收入等于或大于提供的工资
净流动资产:提交的证据应表明雇主的净流动资产等于或大于提供的工资
工资支付:提交的证据应表明雇主不仅雇用了外国受益人,而且已经支付或正在支付所提供的工资。
二、由于请愿人的规模,审查失败
尽管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能不会仅根据申请人的规模拒绝EB-1C申请,但拥有一名员工或少量劳动力的公司将在其EB-1C申请中面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严密审查。
当一家较小的公司提交EB-1C申请时,必须清楚地记录该组织的需要,并且能够支持执行官或经理。
申请人应提交大量文件,以确定公司的结构、产品或服务、运营、收入和业务计划。
这些文件还必须证明,外国国民将得到支持,这样他或她就不会承担执行本组织日常业务的任务。
因此,在小公司提交的EB-1C申请中,有关雇用承包商、顾问或外部专业人员的文件非常重要。
三、外资公司是独资企业
如果外国公司是独资企业,则不能建立子公司/附属公司关系,因为它不是“法人实体:
合法或合法存在的协会、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信托或个人。具有以下法律行为能力:
(1)订立协议或合同;
(2)承担义务;
(3)承担和偿付债务;
(4)自行起诉和被起诉;
(5)对非法活动负责。
四、L-1A状态不保证EB-1C批准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必须根据自身的情况对EB1-C申请作出裁决,即使之前被授予L-1A非移民经理或行政级别的经理或行政人员。
尽管代表外国人预先批准L-1A申请可能是裁定EB1-C申请的相关考虑因素,但如果事实不支持批准EB1-C申请,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不受该外国人先前被授予L-1A分类的事实约束。
例如,如果一家只有少数员工但收入合理的美国公司申请L-1A续签,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通常会延长1年或2年,而不是正常的3年签证,以便给实体足够的时间来充分发展。
相反,如果该公司正在提交EB-1C申请,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能会拒绝证据薄弱的申请。
许多L-1A持有者认为他们有资格获得EB1-C,但由于他们不知道更严格的标准而收到了RFE或N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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