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出来后,网友们催促领导年前发年终奖的呼声一片,这两种计税方式对个人到手的年终奖总额有何影响?哪部分人群受影响最大?

年终奖不再单独计税

在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中提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简单来说就是:今年年底前,缴纳个税有两种计税方式,即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

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合并计税一种方式了。

合并计税,就是把同类的应税收入或计税数量合并在一起,来计算纳税金额。

银行工作人员在采访时也提到,“中高收入群体,日常税率就已经较高了,年终奖采取单独计税,就是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分摊到每个月,税率相对会低一些。

但政策调整后只能采取合并计税,这样年终奖累积到年收入中,可能会将税率提高到更高的档次,相应的会多缴一部分税。”

合并计税对年终奖高的群体更有利

采用两种计税方式,到手的年终奖数额会有何不同?青岛市律师协会财税法专委会主任张振岩举了两个例子,分别来讲解两种计税方式的差别。

比如说公司职员小明,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30万元。

在单独计税方式下:工资所得,适用3%的税率,即工资部分缴纳个税900元;年终奖所得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20%和1410元,所以年终奖部分个税58590元,这样年终奖实际到手241410元。

如果在明年合并计税下:工资和年终奖合并计税,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25%和31920元,则合并计税下共需缴纳个税50580元。

而小明的年度30000元工资应该承担的个税部分,我们在2020年工资时已经得出是900元个税。

即明年小明需要承担的50580元个税中,应当由年终奖部分负担的相当于49680元,等于说年终奖实际到手250320元。

以上综合对比,对小明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8910元。

小明属于年终奖比工资高的群体,相对而言,合并计税方式对其更有利。

还有一种是工资高于年终奖的群体,例如A公司一员工,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后,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

按单独计税方式,该员工年终奖共需缴纳个税900元,到手年终奖29100元;按合并计税的方式,相当于年终奖扣税6000元,到手24000元。

对该员工来说,两种计税方式下,到手年终奖少了5100元。

“两种计税方式对个人纳税还是有影响的,我们现在都是将个人工资录入到国家税务系统,系统会自动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税款。”某公司财务工作人员介绍,“在每年年底,我也会提醒同事们做好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用不一样的计税方式,个人应补缴或退回的数额情况可能略有不同。”

采用合并计税方式 促进纳税公平

对于能够取得年终奖收入的员工来说往往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平时的工资高,但年终奖的比例不高。

另一种是平时的收入低,年终奖比较高。

在之前的情况下,这两类员工的纳税结果会出现非常大的差异,为了进一步消除这种差异,新的纳税规定才会改变年终奖的纳税方式。

“对于我们每一个参与社会活动的人来说,都有纳税的义务和责任。

考虑到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新的纳税方式将会进一步保证税务公平,这也会直接体现在每一个人的纳税税款上。

在此之后,每个人的年终奖都会纳入到综合所得,新的纳税方式会有更强的适应性,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适应这种新的计税模式。”张振岩说。

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