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用工方式越来越灵活了,很多公司都会选择聘请劳务人员,也就是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合作。这时,公司就要注意税务问题了。
比如说,公司支付劳务人员报酬的时候,是以劳务报酬的形式支付的,跟传统的发工资形式不同,而正是因为这种不同,公司在支付了劳务人员报酬之后,就会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公司要注意的正是拿到发票之后的税务问题。
一般来说,公司在拿到发票后要特别注意发票的性质,要搞清楚对方到底是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如果发票性质是劳务报酬,那么公司是有义务要为劳务人员代扣代缴个税的,如果没有及时缴纳个税就会有应扣未扣的税务风险。
可能有人会说,劳务报酬是公司支付给个人的,而经营所得一般是公司和公司之间的合作,这样怎么会混淆呢?
那你就是忘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这些人的存在了,这些也属于个人形式,所以很多时候公司在与其合作的时候也是需要发票的,因此公司会分不清是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如何辨认,发票性质是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
最本质的一点不同就是,劳务报酬基本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活动进而获得的报酬;而个人经营所得,其背后一般都有稳定的机构场所,而且经营时间是持续的,在活动的时候一般也不会是独立的个人,可能会有其他同伴或者组织帮忙。
从资金方面来区分,劳务报酬一般都是劳务人员只需要付出劳动力,不管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而经营所得,除了需要投入劳动可能还需要付出其他的成本,像是生产成本、运营成本等等。
从最终成果来区分:劳务报酬一般都是劳务人员做完这份工作拿到报酬就走人,对于最终效果和相关责任,劳务人员大抵都是不承担责任的;而经营所得,相关人员就需要对此次服务的质量承担责任。
最后公司还可以通过发票进行确认,很多劳务人员都没有开具发票的权力,所以就会去找税务局帮忙代开发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上就会打印上一句话:
即劳务费应由企业代扣代缴。当发票上出现这句话的时候,企业就要知道,自己应该代扣代缴这笔个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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