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起,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
客户不可避免地会问,如何开具小规模免征增值税的发票?如何处理已开具的发票?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一、开票问题
适用3%的应税销售收入选择免征增值税的,应当开具普通免税发票;
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已开具发票的处理
红字发票处理:
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应当在2022年3月31日前按照3%或1%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有销售折扣、暂停或退货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按相应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处理发票错误:
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应当按照相应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然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三、填写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应税销售总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免税销售”或者“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增值税应税销售总销售额超过15万元,免征增值税的所有销售额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免税销售额”栏目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对应栏目。
四、已“转登记”的纳税人
按有关规定计入“应纳税-扣除进项税”科目会计,截至2022年3月31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库存等相关科目可分别计入2022年,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税前扣除。
2022年,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可一次性扣除不能划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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