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预缴企业所得税之前,必须进行申报。如果财务人员因操作失误或粗心大意少申报,是否属于偷税漏税?接下来,丁丁·伯德·边肖就来和大家详细谈谈企业所得税申报少预缴是否属于偷税漏税。

预缴和少报企业所得税算偷税吗?

答:企业所得税提前少缴的情况不是偷税漏税。

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一般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不在处罚范围内。哪些行为不应该受到惩罚?

1.纳税人因税务机关的责任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应规定,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是由于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以及违法执法行为所致。然后,在3年期限内,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2、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导致欠缴或少缴税款。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应规定,纳税人因计算错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5年随访期。

3.提前少交企业所得税。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中如何认定偷漏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8号)。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为年度计算、分期预缴和年终结算。预付款可以保证税收的均衡入库。因此,预缴企业所得税少缴的事实不应视为偷税。

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应受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答:偷税、逃税、抗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不办理纳税申报等都是应当处罚的情形。